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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度計和亮度計原理有什么區別?
一、照度
照度又稱投射光,是描述被攝體受照表面被照明的程度。照度定義為單位面積上所接受的光通量。
照度的大小與光源的發光強度有關。光源的發光強度越大,則照度越高。如果光源的發光強度不變,則光源距離被攝體越近,被攝體的照度越高。照度與距離平方成反比關系。
這一規律適用于發光均勻的點光源。對于太陽來說,因為它與地球的距離可以看做無限遠,而拍攝距離的變化可以忽略。因此太陽被當成平行光源而不是點光源。因此我們說太陽照射到地球上的照度是均勻的。照度與被攝景物表面的反光特性無關。一旦光源的強度與位置確定了,被攝體的照度就確定了。不論被照物是什么物體,例如我們在某一光源同一距離處放一個白色石膏與一個黑色木雕,分別測量二者的照度,發現二者的照度是一樣的。不同環境下的照度可以參考表1。
二、亮度
反光面或透光面在人眼觀察方向看到的明暗程度叫亮度。被攝景物的亮度與被攝體受到光線照射的強度E和被射體的反光率有關。
在相同的照度下,反光率越高的景物亮度越高;反光率相同的物體,受到照射的照度值越高,則其亮度值越高。
反光率是描述被攝體表面對光線反射的程度的參數。反光率被定義為反射的光通量與入射的光通量之比。反光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。0,表示物體*不反射光線,是理想的黑色。100%,表示物體*反射光線,是理想的白色。0-100%時,物體是不同等級的灰色(包括不同灰度級的彩色)。
自然界中的物體反光率介于0%-100%之間,根據人眼的習慣,反光率在40%以上的物體,給人的印象是白色或淺色的;反光率在10%以下的物體給人的印象是黑色的,介于二者之間的是中等反光率的物體。不同物體的反光率可以參考表2。